政事堂机要局
北洋政府政事堂的直辖机关。政事堂成立时设置,为袁世凯直接掌握,属“内秘书厅”的性质,其实权超过国务卿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五日公布的《大总统府政事堂机要局官制》的规定,其职权如下:一、发布命令,“恭请钤章”;二、撰拟命令及各项文电;三、收发京外官署文牍电信;四、典守印信;五、审核各部事务;六、处理关于清室往来文件;七、办理关于立法院往来文件;八、与各部院接洽文件,九、与政事堂各局所人员接洽事件;十、保管图书;十一、编辑档案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下设参事六人、佥事十六人,主事若干人,分三科办事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八日政事堂仍改为国务院时,本局裁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