断狱都尉
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郡太守的佐官,掌诉讼审判事。《秦桧要订补》:“《通典》引《汉官旧仪》:汉承秦制,郡置太守治民,断狱都尉治狱,都尉治盗贼、甲卒、兵马。则是郡府有二尉,与他处所引异。故《通典》又云:始皇并天下,郡置一守、一丞、两尉,以典之,若然,典兵、断狱固有分职矣!”
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郡太守的佐官,掌诉讼审判事。《秦桧要订补》:“《通典》引《汉官旧仪》:汉承秦制,郡置太守治民,断狱都尉治狱,都尉治盗贼、甲卒、兵马。则是郡府有二尉,与他处所引异。故《通典》又云:始皇并天下,郡置一守、一丞、两尉,以典之,若然,典兵、断狱固有分职矣!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刑部置,掌体究之事。南宋因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永昌元年(公元689年)诏举,彭景直及第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属吏。主州选署及从事,秩百石,由所属长官自辟除。官名,属司隶校尉,掌州选署及众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其后,三国魏、蜀、西晋沿置。参看“功曹”条。
官署名。简称草场。北宋置,掌草料储积、出纳等事务。设监官、监门官等。初隶提点仓场所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司农寺。官署名。简称草场,属司农寺或提点仓场所,设监官、监门官等。司农寺所属有
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统一各部统计、办理不属各部统计、交换各国统计事件,刊行统计年鉴及报告等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设异样纹绣局,至元十四年(1277)改提举司,秩从五品,隶异样局总管府。置提举、同提、举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通州(今北京通县)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武官名。五代时有踏白兵种,统帅踏白兵者为踏白将。其副职称踏白副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踏白将》。
见“行营都部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