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熊氏
黄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黄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国家银行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公布《中央银行法》,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,享有经理国库、发行兑换券、铸发国币及经募国债等特权。同年十一月中央银行正式开业,总行设于上海,全国各省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调补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、在外道府以下皆有调缺。凡调补,皆由本衙门主官将此处之实任官,经具题请旨改作彼处同品级之官。
官名,掌养马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方技传》:“于是罪玉及诸子,皆为养马士。”
官名。僧官。《隋书·百官志(中)》:“昭玄寺,掌诸佛教。置大统一人,统一人。”参见“都统”。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清末置铁路总局,北洋政府时期各国有铁路管理局的组织一般比较复杂,而且各不相同。民国八年(公元1909年)十二月十六日北洋政府交通部呈准公布《京汉京绥铁路管理局编制专章》,京汉铁路管理局
官名。秦、汉为都水长副贰,西汉太常、治粟内史、水衡都尉、主爵都尉等署皆置。隋初为都水台次官,员二人,正八品上。文帝仁寿元年(601)改台为监,历代沿置,故亦称“都水监丞”。炀帝大业五年(609) 以后
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。掌看守牢狱人犯。役卒名。(1)宋代置于县,掌看守狱囚。参见“推司”。(2)金代在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,所掌与宋同。
指推恩加官。元代常有覃官之举, 如至大二年(公元1309年)曾诏内外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。三年(公元1310年)蒙古儒学教授,一体普覃, 四年(公元1311年)诏在任官员,普覃散官一等。
官名。即“权知开封府事”。北宋开封府牧、尹不常置,多以权知府事为实际长官,掌劝课民众、听断狱讼、屏除寇盗及户口赋役之事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张翼传》:“(诸葛) 亮出武功,以翼为前军都督。领扶风太守。亮卒,拜前领军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领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翼传》:“亮卒,拜前领军,追论讨刘胄功,赐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