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仓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民政部营缮司。
清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储木材。各省每年运送木材,自张家湾到京,储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的木仓。以工部司员满、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内务府及京城各衙门应用木材到木仓支取,年终奏销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民政部营缮司。
清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储木材。各省每年运送木材,自张家湾到京,储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的木仓。以工部司员满、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内务府及京城各衙门应用木材到木仓支取,年终奏销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隋代县有士曹,置士曹倥,至唐改称“司士佐”,参见该条。
汉朝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西汉置,也是皇帝的妃子,主职夜事,俸百石。参看《汉书·外戚传序》、“娙娥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媒上士佐官。正二命。
官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郎中”。
简称廪生。明清学校生员,指科举制度下考入府、册、县学之学生。以领取月米以补助生活,故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定制,府学四十人,册学三十人,县学二十人。其缺额由岁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。清沿明制,廪生领
官名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有治狱使者,可能是汉代廷尉临时派遣的治狱之官。
见“馆伴使”。
官名,明置,尚饮局、尚食局(皆属光禄寺)均有此官,为该局主官。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·内侍省、宣徽院》。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官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员外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