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炭局大使
官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公元1275年)置大都、上都柴炭局各一,属宣徽院。十六年(公元1279年)改提举司,大德八年(公元1304年)定秩为正七品。设大使为主官,大都一人,上都二人;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。下设副使各二人;直长各一人,掌苇场;典吏各一人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公元1275年)置大都、上都柴炭局各一,属宣徽院。十六年(公元1279年)改提举司,大德八年(公元1304年)定秩为正七品。设大使为主官,大都一人,上都二人;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。下设副使各二人;直长各一人,掌苇场;典吏各一人。
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副长官。
清朝由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包衣人组成的佐领。汉译为“内府佐领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监门府将军为之,置二员,从三品,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判入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职掌,无定员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建康令。职掌与“延尉监”略同,为高级审判官。梁四班,陈七品。参见“建康三官”。
参见“丁忧”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五等,位长子下、固山贝子上。简称贝勒。爵位名。清置,见“贝勒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俗称浆家房。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监工无定员。凡宫人年老及罢退废宫者,发此局居住。亦有以罪臣家属发往此局者、内官八局,惟此局不在皇城内。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惟此署不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。位管理大臣之下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。协助管理大臣掌处内日常之章奏文移事务,并兼任粘竿长头等侍卫,掌翊卫扈从事。
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,不出戍其他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