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的四班,与伏波将军同班,大通三年 (529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。陈定为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四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”同,详此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正三命。掌皇帝祭祀、临朝、出巡所用的各种服冕。下设司服中土以佐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朴(未经加工过的木材)等物品贮藏出纳。设使、副使、判官领院事,秩从八品、正九品、从九品。下设攒典、库子等吏员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。主官有使一人,下设攒典、库子。
官署名。清朝八旗所属之机构。专门管理官兵之习射。额设管理大臣一人,翼长二人,掌习射事务。习射官兵为官缺四十五,兵缺一百二十,均系兼缺。所选之官仍食原俸,兵仍食原饷。缺出,由管理大臣于年少王公、文武大臣
官名。西汉分属大司农及水衡都尉。督领地方均输官,转运调剂郡国贡输之物,以节省运往京师的费用,减少物资损耗,并可从中谋利。东汉省。官名。汉代水衡都尉(掌京畿税收货币)和大司农(掌全国物资货币的管理)都置
指皇帝之位。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:“赞曰:赤眉阻乱,盆子探符。虽盗皇器,乃食均输。”注:“皇器犹神器,谓天子位也。”
①接受委命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众介皆逆命,不辞。”郑玄注: “逆,犹受也。”②拒受君命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庄封惟逆命。”
官名。①十六国西秦置。《晋书·乞伏炽磐载记》: 永康元年 (412)“罢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、六卿、侍中、散骑常侍、黄门郎官,置中左右常侍、侍郎各三人。”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置,为武臣阶官,
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与右武候大将军同掌车驾出营卫,分领府兵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左候卫大将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