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巡捕
见“巡捕”。
见“巡捕”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磬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隶尚书都省,负责讨论宗室、冗官、国用、商旅、盐铁、赋调等问题,以宰相蔡京提举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同时,枢密院亦置,讨论武备之事,以知枢密院为提举。三年,皆罢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 (1403) 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乐器局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外府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总领客省、器物、太医、兽医四局事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 属于文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花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