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王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。此外,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。如雍正四年 (1726),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,革去黄带子 (清宗室之标记),易为民王。
官名。元置,属武备寺,员额二人,掌辨验弓弩的优劣。
“下”是“铃下”的异写。为汉朝官府中的小吏,为门下之职,掌随从、护卫威仪等事。参看“铃下”条。
官名,北周置。宣纳下大夫属官,佐其延纳王言,出宣帝命,故须选用口齿清晰之人,柳謇之即因读祝文音韵清雅,自守庙下士被擢充此职。正三命。
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帐内都督”。
周朝称卿大夫家臣之长。别称“家宰”。《诗经·小雅 ·十月之交》: “家伯为宰。”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对于审计官、协审官的违法失职行为,由临时组成的审计官惩戒委员会掌理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大总统在司法总长、平政院院长、大理院院长中选任; 委员八人, 由平政院评事、大理院推事
官名。西域龟兹等国置,员一人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,为低级武官。位在千长上,而在左右骑君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:“大都尉丞、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击胡侯、却胡都尉、击车师
官府文书名。即宋朝举主为被推荐人所撰荐举书。又称举削、奏削、荐削、荐牍。内容视推荐目的,如改官、荫补、应举等而有所不同。参见“职令状”、“京削”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,掌东宫医药、伎乐,隶司馔。太平天国军中置为给事官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方药、优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正五品散官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五品下。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,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。金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