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帅
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。
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大相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论茞,亦号大论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太和宫所属马匹饲养。置侍中等职掌司事。
参见“正言”。官名。宋太宗端拱初改门下省左拾遗为左正言。见“正言”。
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。宋齐梁陈均置,如《梁书·良吏·庾荜传》记庾荜“弱冠为州迎主簿,举秀才。迎主簿是刺史始到任时辟除的主簿。北齐仿南朝之制,于州设光迎主簿,隋初改称光初主簿,后废。均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
官名,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,佐令或长收盐税。参看“盐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屯田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明、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。
历代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通称,或亦指王府师、傅及三公。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 “自孔子卒后,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,大者为师傅卿相。”《战国策·赵策二》:“寡人宫居,属于师傅,不能与国谋。
官名。突厥置,是突厥语的音译,亦作“吐屯”。世袭,无员限。《周书·突厥传》:“大官有叶护,次设,次特勤,次俟利发,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