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治中

治中

① 官府案卷文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天府》:“凡官府分州,及都鄙之治中,受而藏之,以诏王察群吏之治。”郑玄注引郑司农说:“治中,谓其治职簿书之要。”②官名。治中从事(史)省称,汉朝为州之佐吏。秩百石,主选署及文书案卷,有书佐。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。晋亦置。魏晋之世,治中身分虽低,职权极重。东晋南朝治中、别驾虽地位尊崇,但职任日见削弱。南朝宋治中掌众曹文书事,多以六品官为之。齐同。梁扬州治中九班,他州分五等,高者七班,低者一班。陈扬州治中六品,他州高者六品,低者九品。十六国前凉置。北朝北魏亦置,州或一至三人不等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司州治中为从四品下,他州治中自正五品至正七品不等,治中多迁别驾。北齐司州治中从四品下,上州治中正六品下,中州从六品下,下州无。北周三万户以上州治中四命,一万户以上州正三命,五千户以下州三命。自汉、魏晋以来,治中例用本地人,由刺史自辟,后渐由中央敕用。自北周始,合州衙军府佐吏为一。隋朝初年于诸郡置,开皇三年(583)改司马。唐朝初年亦称治中,永徽(650—655)时又改司马。明朝时为顺天、应天府尹佐官,正五品。参理府事。清朝顺天府沿置,应天府亦置,位于府丞之下,正五品。顺天府所属,顺治元年(1644)设,初为三员,六年,省二员,留一员,遂为定制。奉天府所属一员,康熙二年(1663)设,光绪二年(1876)省。职掌佐府尹、府丞掌府事,纪纲众务,兼乡会试场务。


官名。汉置,为州刺史的佐官,又称治中从事、治中从事史。掌文书案卷,或主财谷簿书。隋以治中为郡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州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下·刺史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·治中》。明、清京府也置治中,正五品,为府尹佐官,掌协助府尹、府丞处理府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、奉天府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部饭银处

   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储各省报解饭银及户工两部拨给饭银。各级官员及书吏的饭银各有定额,官员按月支给,书吏按季支给,各司多少不等。各役工食及杂项开支也都由本处核发。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满、汉司员各一人

  • 湖广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简称湖广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湖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湖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

  • 北衙七营

    唐初禁军名。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置,于“元从禁军”中选才力骁壮者,每月以一营番上。

  • 典学校尉

    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来敏传》:“先主定益州,署敏典学校尉。”其职掌与典学从事相类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管州内学校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来敏传》:“先主定益州,署敏典学校尉,及立太子,以为家令。”

  • 修闾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修闾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户部仓场衙门

    官署名。清置,掌管京仓、通仓积储漕粮及北运河运粮事务,长官为总督仓场侍郎,满汉各一人。所属有笔帖式六人,均由满人充任;经承八人,门吏一人。内部组织分设东科、西科、漕科、详科(办理申报上级的“详文”)、

  • 太子备身幢主

    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
  • 庆丰司郎中

    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

  • 墨绶

    系官印的黑色丝带。汉朝亦用作中级官吏代称。西汉官秩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之大县令、郡丞、长史、都尉丞等皆授铜印墨绶,故名墨绶长吏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,一度令县长、侯国相改用墨绶。哀帝建平二年(前5)复用

  • 九掌

    官名合称。唐朝太子内官,为掌正、掌书、掌筵、掌严、掌缝、掌藏、掌食、掌医、掌园合称,俱为从八品,分掌太子内庭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