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初指无官职的士人。两晋南北朝时,官员因失误削除官职,或以白衣守、领原职,遂成为一种对官员的处罚方式。《晋书·外戚传》: “其后司隶校尉刘毅劾之,应至重刑,武帝以旧恩,直免(羊诱)官而已。寻以(甘露亭
官名,西汉属将作大匠,掌供宫殿修造等使用之材木。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为主章长之副,佐长掌管大木材。参看“主章长”条。
勋官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改上大将军为之,置为十转勋官,比正三品。宋朝为第三等勋官,秩正三品。金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三品。元朝为第三阶勋官,正二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第三阶武勋,正二品,再考称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度支运。
参见“城郎”。
爵名。隋朝始置。位在王下,从一品。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,为九等爵第二等。从一品。唐五代后,分封甚滥。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,位在嗣王下,国公上。辽亦置,有中山郡王、广平郡王等名目,均以封皇室子
官名。北魏置,楼禀曾任此职。隋朝为太子宫门局长官,置二员,从六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太子宫门监。参见“宫门局”。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元年(公元907年)九月置左右广胜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,以亲王为军使。
官名。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。咸丰五年(1855),捻军各路结为联盟,改编为五色总旗,每旗之统帅即称“总目”。
①掌管某一职事。《曶鼎铭》:“曶,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,锡汝用事。”②当权,执国政。《战国策·赵策四》:“赵太后新用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