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
税关名。清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开放海禁,设江、浙、闽、粤四海关。鸦片战争以后,帝国主义凭借不平等条约夺取了中国关税自主权,海关行政管理权和关税收支权等,使海关长期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一种工具。其内部机构和人员的编制也很特殊,既不同于中国政府的一般机构,也与各国不一样,具有半殖民地机关的典型特点。清代后期,海关机构由两个部分组成:第一部分是征税部,又称税课司,由税务司主管,相当于各国关税行政部分。职员分内班、外班、海班三种。内班相当于各国的管理部,外班和海班相当于各国的监视部。第二是海事部,又称海政局,本部设于上海,以巡工司主管,专掌海事行政及各种工程事务。其地方机构分为港务、灯塔、巡船三班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工程事务由海事部分出,成立工务部,又称工程局,为海关的第三个组成部分,由总营造司主管。海关三部,人员以征税部最多,约在百分之八十以上。华洋员职中,又以华员人数为多,均属低级位置;洋员占据高级职位,包括二十多个国籍,其中英国人约占一半。待遇方面,洋员高出华员至少七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