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军总司令公署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七月二十三日公布的《海军总司令公署编制令》,海军总司令(上、中将)于驻在地方设置海军总司令公署,直属海军部,管理所属各舰队及练营、鱼水雷营、医院等。公署设参谋长一人(少将、上校),副官长一人(上、中校)、书记官长一人(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) ;军衡、军械、军机、军需、军法、军医、军务各课课长一人(上、中校或同等、相当文官)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七月二十三日公布的《海军总司令公署编制令》,海军总司令(上、中将)于驻在地方设置海军总司令公署,直属海军部,管理所属各舰队及练营、鱼水雷营、医院等。公署设参谋长一人(少将、上校),副官长一人(上、中校)、书记官长一人(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) ;军衡、军械、军机、军需、军法、军医、军务各课课长一人(上、中校或同等、相当文官)。
官名。即大理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大理卿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太仆,为龙马监长副贰,掌皇帝乘马。官名,为龙马监的副长官,佐监长养御马。参看“龙马监”条。
交通部直属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二月一日公布的《电政管理局职掌暂行章程》规定,分全国为十三个管理区,各设电政管理局,以监督一人为主官,下设文牍员、主计员、巡线总管、核算生、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朝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降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
官制用语,指掌管某事、主持某职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使掌公族大夫。”注:“掌,主也。”《明史·高拱传》:“拜太常卿,掌国子监祭酒事……帝召拱,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。”
见“和硕贝勒”。
官名,掌军市交易收税等。汉军中贸易市场,有军官掌管,此官称军市令。《后汉书·丙吉传》:“后吉为车骑将军军市令,迁大将军长史。”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》:“(祭尊)从征河北,为军市令。”
玉牒别称。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同治八年(1869)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,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,即用今称。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。其选途最为优异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光绪中停而复设,直至
官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本路税务。其下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