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初置,一员,从二品,为右骁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官城内外,则与右卫上将军分知助铺。宋朝置为
代行大将军职事。《后汉书·寇恂传》:“乃拜恂河内太守,行大将军事。”凡将军皆掌征伐。参看“大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监察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监察院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为县属吏。县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其职掌当好汉代的“狱掾史”,参见该条。
(1)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本为开皇十八年(公元598年)所置的备身府, 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置,掌领外军宿卫, 所领府兵称豹骑卫士。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见该条。(2)唐代府兵十六卫中的两
官名,渤海国右六司智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西汉上林苑中有郎署,掌上林苑中直卫之事。以郎署长为主官,常由孝廉中选拔出来的郎中担任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官名。秦汉时诸郡国出铁者,置铁官长及丞,晋卫尉属官有冶令及丞,掌工徒鼓铸。东晋改隶少府。西魏大统中于夏阳诸山置铁冶,令薛善为冶监,每月役八千人,营造军器。北齐置冶工中士,正二命;冶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同
任官制度。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。由本部剳委充任。部郡从事官名。汉朝置,为司隶校尉、诸州刺史属官,每郡一人,掌督促文书、察举非法,州自辟除,秩百石。魏晋时为司隶校尉,北齐诸州置,职掌巡视诸郡,督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