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都郡丞
官名。北齐置,清都郡次官,从五品。
官名。北齐置,清都郡次官,从五品。
地方官州牧、太守与县令、长的任用,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。如西魏大统十年(公元544年)以至北周, 则有六条之制,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。参见“六条课太守县令法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亦称起居令史,掌起居注的修撰。“每行幸宴会。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宾客训答。”(《册府元龟》卷五五四《国史部·总序》)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”,参见该条。
吏名。唐制: 两省官出使,得朱衣吏前导。宋朝沿置,朝殿日,皇太子、亲王、使相、参政、翰林学士,各有朱衣吏二人,自下马处导至殿门。
清朝“膳牌”之一种,为高级文武官员呈进给皇帝的衔名牌。木质,绿漆。详“膳牌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蔡河拨发司,后改为蔡河拨发催纲司,设拨发官,掌京西部分州县自蔡河起发纲运,供输京城开封事宜。官署名。宋代置蔡河拨发司,后改称蔡河拨发催纲司,设拨发官,掌京西部分州县向蔡河起发纲运,以时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行夫下士三十二人,掌邦国传递之小事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司行下士,正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编纂官报并印行书籍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官,佐掾掌货币盐铁事。其后,隋朝以前多沿置,隋以后废。参看“金曹掾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