漕仓司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各省漕粮漕折漕项等奏销,考成春秋拨册及临时蠲缓等款,稽核京外各仓积储支放等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,掌各省漕务,稽核京师与外地各仓存储、支放及各省兵米谷数,并筹备赈抚等事务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司内置筹赈科、京仓科、外仓科、南漕科、北漕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司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各省漕粮漕折漕项等奏销,考成春秋拨册及临时蠲缓等款,稽核京外各仓积储支放等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,掌各省漕务,稽核京师与外地各仓存储、支放及各省兵米谷数,并筹备赈抚等事务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司内置筹赈科、京仓科、外仓科、南漕科、北漕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司务。
官名。魏晋南朝秘书、著作等官署多置。魏、晋八品,后不详。官名。见“主图令史”。
即“伊都章京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太府监。使,从六品;副使,从七品。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麦仓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制用语。即下诏除授官职,适用于较高级官员的任命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(南朝陈定官品并遵梁制) 为十八班,而官有清浊,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,表启不称姓。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数复为一等。”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诸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都督(4)。”
官名。宋初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经郎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副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大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六员,正六品,位同宝林,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卫仙六人以代宝林,秩正六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