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河都统
官名。清初设热河副都统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始改设都统,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,兼管热河地区(今属内蒙古自治区,一部份属河北省)蒙古人民事务,驻扎热河。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,刑部司员一人,理刑笔帖式二人,主事一人,印房笔帖式二人,协理所属事务。都统所辖有总管,翼长、协领、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。北洋政府沿置热河都统,统辖热河特别行政区军民两政,其具体职掌参见“绥远都统。”
官名。清初设热河副都统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始改设都统,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,兼管热河地区(今属内蒙古自治区,一部份属河北省)蒙古人民事务,驻扎热河。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,刑部司员一人,理刑笔帖式二人,主事一人,印房笔帖式二人,协理所属事务。都统所辖有总管,翼长、协领、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。北洋政府沿置热河都统,统辖热河特别行政区军民两政,其具体职掌参见“绥远都统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二品。陈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,属金部尚书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穆安国“历金部长、殿中尚书。”
西周天子在宗庙册封臣子,受命者接受册命时站立的位置。《楚簋铭》: “王各 (格) 于康宫,中倗父内又 (右) 楚立中廷,内史尹氏册命楚。”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即弩坊令。
官名,汉置,掌监军事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“中元元年,武都参狼羌反,杀略吏人,太守与战不胜,陇西太守刘盯遣从事辛都、监军掾李苞,将五千人赴武都,与羌战。”郡分职吏名。东汉设于边郡,为领兵之职。《后汉书
官名。即良酝丞。
春秋时楚国令尹与司马的合称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六年》记白胜对石乞说:“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,则可矣。”杜注:“二卿士,子西、子期。”其时子西为令尹,子期为司马。可见楚国的令尹、司马相当于郑国的当国、为政
官名。春秋时陈国等置。掌丧葬礼仪。《陈大丧史高钟铭》:“陈大丧史仲高作铃钟。”
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春官之属。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春官·典祀》:“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,掌其政令。若以时祭祀,则帅其属而修除,征役于司隶而役之。”郑玄注: “外祀,谓所祀于四郊者。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