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子侯
汉朝诸侯王子弟封侯者。西汉初年已有。武帝采纳主父偃建议,又于元朔二年(前127)诏令诸侯王推私恩分子弟封邑,由皇帝制定名号,以此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势力,强化中央集权。
指王子被封为侯者。汉朝皇子封王,诸王之子被封为侯者,称王子侯。七国叛乱之后,朝廷为消弱诸王国势力,汉武帝制定诏令,允许诸王侯可推私恩,把自己的封地分给诸子,上报朝廷,由朝廷赐定名号。统称为王子侯。见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。
汉朝诸侯王子弟封侯者。西汉初年已有。武帝采纳主父偃建议,又于元朔二年(前127)诏令诸侯王推私恩分子弟封邑,由皇帝制定名号,以此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势力,强化中央集权。
指王子被封为侯者。汉朝皇子封王,诸王之子被封为侯者,称王子侯。七国叛乱之后,朝廷为消弱诸王国势力,汉武帝制定诏令,允许诸王侯可推私恩,把自己的封地分给诸子,上报朝廷,由朝廷赐定名号。统称为王子侯。见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。
官署名。简称山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西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、山西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船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、左校、右校。左、右两校各设司马。右校司马为右校长官,掌军政。《越绝书·外传·吴王占梦》:“王孙骆为左校司马,太宰噽为右校司马。王从骑三千,旌旗羽盖,自处中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属典军 (吴置中、左、右典军,掌禁军)。《三国志·顾雍传》: “ (丁) 谞至典军中郎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属典军,掌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顾邵传》:“初,钱唐丁諝出于役伍……邵皆拔而友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设,隶诸色人匠总管府。仁宗延祐三年(1316),升为提举司。
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官名,即河堤谒者,汉成帝置,掌治河流水道,水利灌溉,保护堤防等。阚骃《十三州志》:“成帝时,以校尉王延世为河堤谒者,秩千石,或名其官为护都水使者。”参看《汉书·成帝纪》。
即“三司都理欠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六品,隶上都留守司。职掌同大都警巡院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见“教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