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品法
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贵,品以少为尊,班多者,品贵,品少者班尊。班品并用,每二班合为一品,十八班与十七班均为一品,十六班与十五班均为二品;至二班与一班均为九品。陈沿梁制,品班并用,仍为九品十八班。
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贵,品以少为尊,班多者,品贵,品少者班尊。班品并用,每二班合为一品,十八班与十七班均为一品,十六班与十五班均为二品;至二班与一班均为九品。陈沿梁制,品班并用,仍为九品十八班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名。民国时陆军统领一团兵的军官称团长。军官名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,标统带改称团长,由上校或中校充任。国民党政府沿置。团的编制参见“陆军师”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置,以秘书监兼任。后以两省五品以上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秘阁并归秘书省,遂罢。官名。见“秘阁”。
官名。北宋内侍省置,为宦官阶官,叙迁转内西头供奉官。神宗时定为正九品,哲宗时改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2),改为右侍禁。
官名。宋朝教坊属官,掌军乐。
诸侯卿大夫私家臣属统称。春秋战国、秦汉勿称。春秋战国卿大夫宗族及政权组织称家,总管家务称宰,下设司徒、司马、工正、马正等职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: “我家臣也,不敢知国。”汉朝诸侯王家臣有行人、洗马
官名。御府次官。两汉魏晋南朝皆置。汉秩三百石,任用宦者。魏、晋、南朝用士人。参见“御府”。官名,汉置为御府令之副,掌佐令行职事。秩三百石,用宦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。三国、魏晋南朝用士人。参看“御
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。太守在甲郡所辟的主簿,随太守转任乙郡,谓之送故。如《宋书·谢方明传》记其在东晋义熙中为晋陵太守,转南郡相,“晋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、徐寿之,并随在西。”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谓梁
清朝盐运使之别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置。掌修撰国史,除著作郎外,多以中书、集书省官兼领。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,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,掌修国史,隶国史院。辽朝国史院亦置,职掌同。官名。南宋始置。绍兴二十九年(公元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