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保安司令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《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》第三条的规定“省设全省保安司令: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兼充,在省政府中特设保安处,秉全省保安司令部,掌理全省保安事宜。”可见全省保安司令乃省长兼职,仅为一虚衔,实际掌管全省“保安”行政事务的是保安处。参见“保安处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《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》第三条的规定“省设全省保安司令: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兼充,在省政府中特设保安处,秉全省保安司令部,掌理全省保安事宜。”可见全省保安司令乃省长兼职,仅为一虚衔,实际掌管全省“保安”行政事务的是保安处。参见“保安处”。
官名。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,统领南枢密院政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负责巡视州郡。《北齐书·李雅廉传》: “肃宗即位,(稚廉)兼散骑常侍、省方大使,行还,所奏多见纳用。”
汉朝三公(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下属职事机构统称。东汉太尉诸曹有东曹、西曹、户曹、奏曹、辞曹、法曹、尉曹、贼曹、决曹、兵曹、金曹、仓曹等。汉朝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称三公,其府称公府,府中所属办事机构称曹。公府
宋代提举坑冶钱公事的官署,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官名。唐朝设此官,负责选择米麦;为官署的长官,下有丞四人,监事十人;属司农寺。参看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官署》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礼部膳部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膳部郎。
即“江南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供宫廷丝织品。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
官名。北魏等置,从六品上,为中军将军的属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,改荆湖行枢密院为行中书省,主持攻宋军事。同年取鄂州,留右丞阿里海牙分省鄂州,经略荆湖南、北路地,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。十二年,取江陵,遂以中书右丞廉希宪行省事于江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