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守军
元代宿卫军其职司守护皇帝帑藏者,称为看守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元代宿卫军其职司守护皇帝帑藏者,称为看守军。参见“宿卫军”。
官名。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,正五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置,为掌管道教的机构之一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。官府、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。有“官计”、“苑计”、“尉计”等名称,总称为“计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“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,以效嬴、不备之律赀之,而勿
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见“崇文门监督”。
即“甲喇章京”。
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外官本属吏、兵两部铨选,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。
见“转运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法曹及法曹史各一人。晋沿置,《晋书·职宫志》记县诸曹说:“户曹掾、史、干,法曹门干,金、仓、贼曹掾、史……。”法曹门干其义不可解,而户曹置掾、史、干,可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盟下士二人,掌盟约之法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盟中士,正二命;司盟下士,正一命。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