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宋史馆置,以侍从官充任,位在修撰下、检讨上,掌修史之事。
明代五军附属营之一。设坐营官一人,掌操练京卫幼官及应袭舍人。共分四司,每司设把总一人。
战国秦国泛指名显于王及年俸六百石以上的高级官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可(何)谓‘宦者显大夫’? 宦及智(知)于王,及六百石吏以上,皆为‘显大夫’。”秦国称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为显大夫。见睡
将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中郎将下,掌领兵作战,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掌管考试的官。宋朝以来科举考试,凡乡会试同考官称簾官;阅卷诸官名内簾,弥封收掌管等官名外簾,皆不得出堂簾之外,统称簾官。《明史·选举二》:“试官入院,辄封钥内外门户。在外提调、监试等谓之外簾官,在内主
官名。东晋始置,南北朝沿置。北魏或称仪曹、祠曹、神部尚书,职掌略同。掌尚书省祠部曹。东晋、南朝领祠部、仪曹二曹郎。北齐领祠部、主客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五曹郎。与尚书右仆射不并置。阙祠部尚书时,以尚书右仆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龙兴路(今江西南昌),监治龙兴、吉安、瑞州、袁州、临江、抚州、江州、南康、赣州、建昌、南安等路。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,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,属财政部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;二、调查货币;三、货币计算;四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、输入;五、监督造币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名。明朝置于诸王府审理所,一人,正六品,掌王府中推按刑狱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