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公廨侍御史
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员额一人,常驻台内,处理御史台的一切日常事务。
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员额一人,常驻台内,处理御史台的一切日常事务。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尉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尉”条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因犯罪而罚处劳役的官吏。被降职或处罚的官吏,罪轻的派往远方,罪重的充劳役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(元狩三年)发谪吏穿昆明池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谪吏,吏有罪者,罚而役之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主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,二人。正九品。掌理供备祭祀、筵宴果品及供应内庭食用果品之事。下设司果执事十二人,分办各项事务。果房执事人员,清置,见“果房”。
古代皇帝以封爵授给异姓王、宗族、妃嫔,都经过一种仪式,在受封者面前,宣读授给封爵位号的册文,连同印玺一起授给被封人,称为册封。如清代,立皇贵妃、贵妃、亲王、亲王世子等均称册封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江苏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宗属寺次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道武帝天赐)二年(405)二月,复罢尚书三十六曹,别置武归、修勤二职,武归比郎中,修勤比令史,分主省务。”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,遂罢。
指降低官员的爵位,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