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有司
周朝称职司祭祀礼仪的官员。《周礼·春官·小宗伯》: “若军将有事,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。”
周朝称职司祭祀礼仪的官员。《周礼·春官·小宗伯》: “若军将有事,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定额十八员,俱满缺。掌銮仪卫所属六司之治仪事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始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南宋淳熙十五年(公元1188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管理伊犁索伦领队大臣、管理额鲁特领队大臣、管理锡伯营领队大臣、管理察哈尔领队大臣、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、八旗佐领、盛京防御等用之。俱铜质直纽方形。其文体及尺寸,依官员品级大小而异,由礼部
官名。见“昭文馆”。
官名。(1)北魏延和元年(公元432年)三月,改代令为万年令,属万年尹。(2)北周京兆郡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京县,万年县的主官为万年令,隋改称大兴县令。唐复为万年令,为“赤县令”之一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治北宋都城开封之事。长官牧、尹以亲王充任,但不常置,而设权知府事一人,以待制以上充任,为实际长官。受理京城狱讼,小案可专决,大案则上奏。凡户口、赋役、道释占籍京邑者,会其帐籍,颁其禁令。其属有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有丞。或说管理甘泉离宫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昆台令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甘泉居室狱长官,掌拘禁犯人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贞观五年(公元631年)高昌王麴文泰入朝,西域诸国均欲文泰遣使入贡,太宗遣文泰之臣厌怛纥于前往迎接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秘书厅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一人,简任。正四品。掌承本院总裁、副总裁之命,监督本厅一切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