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魏置,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 (240) ,更加 (刘) 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 亦常用为
官吏名籍。《后汉书·李国传》: “凡所辟召,靡非先归,或富室财路,或子婿婚属,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。”官爵名录、官名册。《后汉书·李固传》:“至于表举荐达,例皆门徒;及所辟召,靡非先旧。或富室财赂,
女官名。金置,正九品,掌御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西夏官位。师位之一。在诸王位之下,中书、枢密位之上,与上等司等位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有近侍十余人,专为皇子、皇女请发、留发、入囊、整容之事。凡诞生皇子女,弥月剪胎发,百日命名后按期请发,即如民间之每次剃头然,一茎不留。皇子戴玄青绉纱六瓣有顶圆帽,称为“瓜拉帽”。至
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原属外城工巡局,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。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,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,令其学习工艺,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,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左尚方令置,为左尚署长官,一员。初为正八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从七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左尚署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420)于各王府置,掌文书处理。九年罢。
官名。明清盐引批验所之主官。初,元朝于大德(1297—1307)年间置批验所,掌批验盐引。明朝沿置,以大使领之,计两浙四人,两淮、河间长芦各二人,山东一人,未入流。清朝设官十六:广东一人,直隶、山东、
1、文人学士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鲁肃传》:“乘犊车,从吏卒,交游士林。”2、馆名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下》:“(大同七年)丙辰,于宫城西立士林馆,延集学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