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河主事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山东以主事与郎中、副使分掌河帑出纳。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山东以主事与郎中、副使分掌河帑出纳。
战国时称带领军队的长官。《墨子·号令》:“诸吏卒民,有谋杀伤其将长者。”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支 (肢)或未断,及将长令二人扶出之,为大痍。”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承左、右参议之命管理厅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
官署名。 宋朝将作监置, 掌接受京畿诸县夏租麦茎,以供修治墙垣。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收受京畿诸县夏租麦茎,以供修缮墙垣之用。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名。相传商汤、周成王皆置左、右相。春秋齐景公置为次相,辅佐国政。《史记·齐世家》:“景公立,以崔杼为右相,庆封为左相。”周赧王六年(前309),秦置丞相,以樗里疾为右相,甘茂为左相。十六国西秦乞伏国
即“卫候直都指挥使司”。
①宋朝“银台司” 简称。② 明、清通政使司别称。以其职掌与宋朝银台司相仿,故名。又用作通政使 别称。
官名。金始置,为文散官,授正四品下文官。元朝改文官正三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官正三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四品下称嘉议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。元代嘉议大夫为正三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
代行司徒之职。《后汉书·邓禹传》:“中元元年,复行司徒事。从东巡狩,封岱宗。”司徒即丞相,掌助天子理万机。参看“司徒”条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)置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,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。九年,改为经制使司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