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三库大臣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库藏出纳等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管理三库大臣》:“管理三库大臣,满、汉各一人,掌库藏出纳,月会岁要,覈实以闻。其属:档房主事一人,银、缎匹、颜料三库郎中各一人、员外郎各二人、司库五人、大使四人、笔帖式四人、库使十有一人。”
官名。清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在户部署后置库,称为后库,有满郎中四人,员外郎二人,司库六人,管理库务。顺治十三年(公元1656年)分建银库 缎匹、颜料三库,统称户部三库,置理事官二人,管理库务。至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设管理三库大臣,满、汉各二人,于王大臣中简派,掌三库的政令,三年期满,由户部奏请更换。管理三库的行政机构名为档房。区别于各库,又称总档库。除主管综汇三库事务的档案外,凡各省解三库银两,由档房审核批回,并管理三库的雇用吏员、工役等事。档房的职官有主事一人,笔帖式二人,经承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