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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定书籍

宋朝国史院属官。以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充任,掌有关修史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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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正人

    周朝称官吏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·康诰》:“惟厥正人。”孔安国传: “正官之人。”孔颖达疏: “正官之人,若《周官》三百六十职。正,官之首。”

  • 辽东煎盐提举司副提举

    官名。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正九品。

  • 率更寺丞

    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

  • 管勾官

    北宋管勾太医局、管勾北宅所、管勾留司御史台事、管勾机宜文字等官通称。南宋避高宗名讳,改称管干官。

  • 军巡判官

    官名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,开封府置,左、右各一员,为军巡使副职。后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亦置,为军巡院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

  • 提牢主事

    官名。明清皆置,简称提牢。见“提牢”条。官名。见“提牢厅”。

  • 五族

    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。见“族军”。

  • 埽物料场官

    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在河渠之地,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。

  • 都行省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太祖十二年(1217),封木华黎为太师、国王、都行省承制行事,总管汉地军政和民政,建行省于燕、云间,各地元帅和行省皆听节制。太宗六年(1234)设中州断事官掌中月民政,都行省仍掌军政,

  • 江南司郎中

    即“江南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