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二人,正五品,掌司事。
即贬官、降职。《汉书·黄霸传》:“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,户口风增,治为天下第一。征守京兆尹,秩二千百。坐发民治驰道不先以闻,又发骑士诣北军马不适士,劾乏军兴,连贬秩。”即降级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如《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笙师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竽、笙、埙、箫等吹奏乐器的演奏及其人员的管理,下
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改仪同三司置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车骑大将军、散骑常侍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其制,唯总管、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。下设
官名。北宋置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,掌畿内县镇刑狱、盗贼、场务、河渠之事。南宋改称提点京畿刑狱。参看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》。
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副护军”。
官署名。元明清都置。元代掌军民之务,分道掌管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郡县,郡县有请求则向省汇报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宣慰使司》。明承元制,在西南少数民族世袭的土官中置宣慰司,司置使,为土官中最高武职,从
“进奏院”简称。
官名。唐末五代藩镇属佐,置二员,位行军司马下,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徽宗崇宁二年 (11
官署名。即秘书省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秘书省。参见“秘书省”。官署名,即秘书省。唐武后垂拱中曾改秘书省为麟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秘书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