聘任
国民党政府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聘任官在机关的组织法中多不定名额,也不须经过铨叙。如各高级机关中的顾问、参议和咨议,与各部会等的专门委员、专员等均属此类聘任人员。有时聘任人员也有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,例如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即曾由中政会议决聘任。
国民党政府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聘任官在机关的组织法中多不定名额,也不须经过铨叙。如各高级机关中的顾问、参议和咨议,与各部会等的专门委员、专员等均属此类聘任人员。有时聘任人员也有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,例如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即曾由中政会议决聘任。
名位和职分。《庄子·天下》: “《春秋》以道名分。”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 “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。”高诱注: “名,虚实爵位之名也; 分,杀生与夺之分也。”
东晋南北朝时期,南北分裂,诸朝遇有州、郡、县沦陷者,往往暂借别地重置,仍用旧名,所置称为侨置州、郡、县。如西晋置司州,原治洛阳,为前赵所占,元帝南渡,就在徐州侨置司州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又记东晋咸和四
①爵名。周朝诸侯官制士一级爵位的第二等。《礼记·王制第五》: “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凡五等。”“诸侯之下士,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。”②新莽官秩名。《汉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,属大执法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署张班为左执法郎、孟卓为右执法郎,典定士族,副选举之任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置,中书五房之一。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少尹、上佐、卫佐、技术官、堂后官进奏,除授知州、通判差遣之事,设堂后官一人领之。
见“左卫”① 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。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见“参政”。
官名。即管理属国事务的行政长官。西汉武帝元狩三年(前120)置五属国于西北边郡,安置内附匈奴族,沿其旧俗,置匈奴官号,而设都尉主之,掌民政军事,兼负戍卫边塞之责,秩比二千石。属官有丞、候、千人等。初隶
宋军职名。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,队的统领除拥队外,尚有引战与旗头各一人,引战选勇悍者一人任之,战斗时引领全队作战,北宋末改称押队,南宋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