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独孤楷传》:“其后数从征讨,赐爵广阿县公,邑千户,拜右侍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侍卫之官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独孤楷传》:“拜右侍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张汝南《金陵省难纪略·贼伪官名》所记有典天彩一官,应为天王府中主办旗帜与绸饰之官。员额未详,官阶应是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(1)武职侍从官名。见“三卫郎”。(2)武阶官名。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增置,秩从七品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三资,月给钱三千,米一石五升,春冬衣绢各二匹。
对拥有假节、持节、使持节等名义的将领的尊称。《晋书·殷仲堪传》:“愿节下弘之以道德”。后亦以称刺史、太守等地方长官。对将帅的敬称。秦汉以来,称皇上为陛下,称太子为殿下,称将帅为节下。起初,只称有假节、
官署名。亦称谋曹,主参议。汉朝郡县州府置。三国魏公府列曹亦置。晋朝州郡沿置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州皆置,以从事史(从事) 主之,郡亦或置,以掾主之。又,南朝宋、梁尚书亦置。官署名,也称谋曹,汉置,掌参议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,称注销。如笔帖式京察一等,记名以理事、同知、通判用者,再遇京察,若列入二、三等,即将记名注销。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,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,
官名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隋始置,属司经局,炀帝时改为正书,唐初复为太子正字。后代沿置,至明清称司经局正字。参见“司经局”。
官名。战国赵置。掌规劝君王纠正过失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武灵王少,未能听政,博闻师三人,左、右司过三人。”官名,战国时赵国置,掌纠正国君的过错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武灵王少,未能听政,(置)博闻师三人
见“族中承袭佐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