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田大使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军士屯田事务。《魏书·范绍传》: “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,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,广开屯田。八座奏绍为西道六州营田大使,加步兵校尉。绍勤于劝课,频岁大获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军士屯田事务。《魏书·范绍传》: “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,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,广开屯田。八座奏绍为西道六州营田大使,加步兵校尉。绍勤于劝课,频岁大获。”
参见“光禄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光禄少卿,北齐称为光禄寺少卿,为光禄寺的副长官,历代沿置。参见“光禄寺”。
官名。① 明朝置,武官。始以内臣、文臣充任,位在总兵官之上,寓以监察之义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,亲军三大营均设提督内臣。正德 (1506—1521) 中,皇帝自称总督军务,武臣江彬以平虏伯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吐蕃等处招讨使,全称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,掌文州、扶州 (今四川松潘、文县北) 地区军民政务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万户二员。
官名。见“司士中大夫”。
即“军师祭酒”。晋朝避讳改。官名,即军师祭酒的简称,晋朝人编写《三国志》时,为避司马师讳,故意省去“师”字。掌参谋军事。东汉末年曹操置,蜀也置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来敏传》:“丞相亮住汉中,请为军祭酒、辅
外交官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。大使所驻者,称大使馆;公使所驻者称公使馆,代办所驻者称代办使馆或代办处;均由本国外交部管辖。国际法规定,使馆视为本国领土,不受驻在国统治,并享有不可侵犯、免税等特权。我国于清
官名。南诏官,主工作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等兼充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盖主管锐(矛)类兵器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(保者)曰: “锐司徒免乎?杨伯峻注: “锐是古代矛类兵器,”“‘锐司徒’或是主管此种兵器之官。”武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见《左传·成公
三公治事府署合称。西汉初指丞相府等,成帝以后指丞相(大司徒)、大司马、御史大夫 (大司空) 三府,东汉指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三府。皆为宰相府署,自行辟除僚佐,分曹处理日常政务。西汉后期至东汉,政归尚书,三
即“七色补官人”。宋代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。一为宗室女婿曾应乡试中式者;二为外戚女婿享有捧香恩例者;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得享受恩泽者; 四为阵亡者的女婿; 五为上书献颂,文理可采的士人;六为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