蚕室
帝王之后养蚕之处。在礼法上皇后有养蚕之仪,故置蚕室,或称蚕宫。皇后养蚕,列侯之妻侍奉蚕事。汉朝蚕室也是罪犯受刑之处,司马迁则在此受宫刑(见《报任安书》),故有宫刑之狱名,宫刑者畏风,须暖,作窨室蓄火如蚕室,因以名焉。蚕室也是死刑犯的囚系处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。”
帝王之后养蚕之处。在礼法上皇后有养蚕之仪,故置蚕室,或称蚕宫。皇后养蚕,列侯之妻侍奉蚕事。汉朝蚕室也是罪犯受刑之处,司马迁则在此受宫刑(见《报任安书》),故有宫刑之狱名,宫刑者畏风,须暖,作窨室蓄火如蚕室,因以名焉。蚕室也是死刑犯的囚系处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。”
官名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代于直隶、江南以管河郎中司河帑出纳;山东则以郎中与主事、副使分掌。
官名。元朝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。
①文书名。上行文。明朝始行之,为进呈文书之一,主要应用于赋役方面。清朝沿其旧称,应用范围扩大。如河工报销及各处营建工程所缮之图册,乡试、会试录、题名录等,凡因事缮造文册随题本进呈御览者,均属此。因其以
官名。唐置,见“毡坊使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以左、右补阙改置,秩并七品。其后多出居外任,或兼领别司。仁宗明道元年(1032)置谏院,非特旨供职不与言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专供谏职。金朝于谏院置
见“干办公事”。官名。亦称勾当官。勾当为主管之意,唐始用为职衔名称。《新唐书·第五琦传》记琦“拜监察御史,勾当江淮租庸使。”宋置勾当公事,孙逢吉《职官分纪》卷三十说:“国朝康定元年(公元1040年)诏
汉初王国置博士,掌通古令。景帝中五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西汉置,由王国自行辟除。《汉书·景十三王传》记“河间献王德,以孝景前二年(公元前155年)立,修学好古,实事求
清朝“步军统领衙门”之俗称。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属官。掌译朝鲜语之事。初置六人,后增至八人,六品二人,七品二人,八品四人。或于内务府佐领下选习者充补,或于凤凰城无品级通事内调补,皆为满员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六品,掌平理狱讼、警察别部、总判院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七品,掌警巡之事;判官二员,正九品,掌检稽失,签判院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