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州盐使司
官署名。金朝为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澄城县(今属陕西),行盐地面为河东南北路、陕西东、南京河南府及陕、郑、唐、邓、嵩、汝诸州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解州盐旧课收入八十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七贯五百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五百二十贯二百五十六文。参见“盐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为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澄城县(今属陕西),行盐地面为河东南北路、陕西东、南京河南府及陕、郑、唐、邓、嵩、汝诸州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解州盐旧课收入八十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七贯五百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五百二十贯二百五十六文。参见“盐使司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威海卫管理公署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司次官,亦称刑部下大夫或小刑部,员一人,佐刑部中大夫掌杖、鞭、徒、流、死五刑的审讯、执行及赦免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六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设。掌天津、牛庄、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,兼办海防。只颁关防,不加“钦差”名义。遇有要事,准会同奉天、直隶、山东督抚、府尹办理。同治九年(1870)改北洋通商大臣,为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非常制,有征伐则设。置都押官、副押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都押官、副押官以掌理行军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设满、汉司员各六人,由尚书在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七品小京官内派委,二年一更代。掌理“常例”捐纳及“特开事例”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为暂设核捐处。清代户部内部机构
黄钺即饰以黄金的钺,本用于皇帝仪仗。三国时特赐予出征重臣,以示威重,令其专主征伐。魏文帝黄初三年(222) 亲征孙权,以曹休为征东大将军,假黄钺,督张辽等及诸州郡二十余军。其后相沿为成制。吴亦有此号,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。(1)设于大理院,主官为书记官长,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。(2)设于高等审判厅,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。
奚王有时亦称奚部长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掌收纳储存糖、蜜、药物,以供医马之用。设监官三人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改置二人,皆差京朝官充任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并入杂物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