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书
见“诏”。①
见“诏”。①
清朝盐场管理灶丁之职役。雍正六年(1728)初设于两淮,掌查核灶户煎盐之多寡,使其尽入商垣,以杜私盐。
官名。清置,员额一人,为理藩院的佐官。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署名。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置,隶詹事院,掌太子位下江南园囿地土庄宅人户。后改隶徽政院,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废。
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亲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亲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亲王侍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 (724) 始以宇文融充诸道安辑户口使,天宝四载 (745) 又以王鉷为勾当户口色役使, 皆掌勘查逃户, 核准户籍。官名。唐开元十二年(公元724年)始以宇文融充诸色安辑户口
官署名。隋朝内侍省置,有令、丞各二员; 炀帝大企三年(607)改为署,隶长秋监,参用士人。唐朝复为局,仍隶内侍省(监),置令、丞各二员。掌宫内奚隶、工役、宫官之品及宫人病、丧之事。另有典事、药童等。官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二年(公元908年)十二月改左右神武军为左右英武军,与左右天武军、左右天威军合称六军,以勋戚旧臣领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。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,省和直辖市设立者,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。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,由校长聘任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司长官,员二人,掌管民户数额。下设民部吏上士以佐其职,领乡伯中大夫、左右遂伯中大夫、稍伯中大夫、县伯中大夫、畿伯中大夫等官属。周武帝建德二年 (5
参见“台吉”。1、官名,清朝在内蒙古各旗设此官,又称协理台吉,辅助扎萨克管理旗务。西藏达赖喇嘛及班禅喇嘛各设有一等台吉一人,协助办理藏务。2、爵名,清朝蒙古贵族封爵的第七等爵称台吉,又称“塔布囊”,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