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其品衔各有不同。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,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,亦有以七品“执守侍”充任者。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,五品总管二人,六品副总管六人,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
魏晋南北朝时期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。各郡、国皆置,由郡、国大中正推举任职于京师的籍贯为本郡的士族,经司徒府通过,即可兼任,罢免亦同。佐郡、国大中正评品本郡士族。属官有清定、访问等。其职掌沿革详见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①古代对南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呼。《后汉书·宋均传》: “蛮夷震怖,即共斩其大帅而降。”《宋书·夷蛮传》: “世祖大明中,合浦大帅陈檀归顺,拜龙骧将军。”②清朝对总督、巡抚的尊称。1、对少数民族军事头领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,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,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。参见
官名,即各曹掾史的总称。汉朝各州、郡、县皆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掾、副长官称史。具体掌管某曹,称某曹掾、某曹史,如功曹掾、户曹掾、贼曹掾等。后魏、晋等沿置。
官名。清朝设河道总督,正二品,“掌治河渠,以时疏濬堤防,总其政令。”(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)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等,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。同知直属于河道,地位相当于知府。见《
元代辽东的乡军之一,不出戍其他地方。
官名。都水监(台)诸津次官。隋朝上津置二员,从九品上; 中津置一员,从九品,为津尉副贰。唐朝置二员,从九品下,为津令副贰; 便桥、渭桥、万年三桥,有丞一员,从九品下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废。官
官名。清朝善扑营职官。额设六人,分左、右二翼,各三人。由善扑营总统大臣于本营侍卫教习及外营侍卫章京内拣选,引见补放,掌统辖营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