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赈务处

赈务处

内务部直辖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每当各地出现水旱等灾,其灾情比较严重时,一般即在内务部设置赈务处,负责赈济事务,事毕撤销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,直、鲁、豫、晋、陕各省旱灾严重,除派员办理赈粜外,并发行义赈奖券,组织“国际统一救灾总会”,并于十月十六日公布《赈务处暂行章程》,设置赈务处。赈务处以督办一人为主官,由大总统特派,其下置会办一人或二人,坐办一人,均由大总统简派。并于十九日公布《办赈奖惩暂行条例》十三条和《办赈犯罪惩治暂行条例》四条,对于政府办赈人员侵蚀赈款的处分有具体的规定。国民党政府成立时沿置,直属国民政府,后改振务委员会,属行政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参军长史

    官名,三国蜀置,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仪传》:“初,仪为先主尚书,琬为尚书郎,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。”

  • 小轮工司

   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
  • 详正学士

    官名。唐高宗仪凤 (676—679) 中以弘文馆中多图籍而置,掌校理图书。

  • 本官阶

    官员叙迁之阶。宋初官员系衔往往以散官、本官与差遣并列,散官沿袭唐制,是表示官员品阶的。但唐末高级散官往往为低级武官所得,故自五代以来,散官已无足轻重。本官指官员所担任的正官,但宋初某一机构的官员并不主

  • 电政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电政,凡官商电报局则例、线路规章、万国电政联盟条款,以及城市电话、电灯各事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。官署名。(1)清末置,

  • 朝吏

    即郡吏。《三国志集解·钟离牧传》“(钟离)牧问朝吏”条引胡三省注:“朝,郡朝也”。参见“郡朝”。即郡吏。郡府也称郡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钟离牧传》:“牧问朝吏曰:西蜀倾覆,边境见侵,何以御之?”参看“朝

  • 司事生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

  • 太阴监丞

    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属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上。

  • 左大监

    官名。相传为黄帝所置,主司监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官名,黄帝置,掌监方诸侯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

  • 知通

    知州与通判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