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隋代于乡下置族,由四闾(一百家)组成,置族正以管理之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都水监。掌黄河、沁水之河防事务。熙宗皇统三年(1143)四月,置于怀州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为九寺之一,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。职掌宫殿门户、帐幕铺设器物、百官朝会膳食等事务。领守宫、太官、宫门、供府、肴藏、清漳、华林等署及东园局。隋朝沿置,唯掌祭祀及朝会宴享酒食之供设,其政令仰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文书名。向上级机构呈报的公文形式。《宋书·礼志二》:“云杜国解称国子檀和之所生亲王,求除太夫人。”《梁书·高祖三王·南康王绩传》:“主者有受货,洗改解书,长史王僧孺弗之觉。”
官名。北宋仁宗嘉祐四年(1059)置,为馆阁职事之一,不兼他务,专掌编校三馆、秘阁图书,以二年为一任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清朝荫叙制度之一。顺治三年(1646)定制,官员为王事而亡,依应升品级赠衔,并荫一子入监读书。康熙十八(1679)定,殉难官依本衔荫子,不依赠衔。雍正十二年(1734)定,官员因公差而死,依应升品级荫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北齐书·杜弼传》: “(杜弼)以常调除御史,加前将军、太中大夫,领内正字。”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中山宫署长官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