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员
明清地方各道主官统称。亦称道台、观察。明制,布政、按察二司因辖区广大,由布政使之佐官左、右参政、参议分理各道钱谷、称为分守道,由按察使之佐官副使、佥事分理各道刑名,称为分巡道。此即道员称谓之始。清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裁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等职衔、专设分守、分巡道,多兼兵备衔、管辖府、州,或为省以下、府以上之最高行政长官。此外又设督粮、盐法等道。光绪中又设巡警、劝业二道,各司专职。
明朝初年,布政司、按察司因为辖区广大,由布政司的佐官参政、参议分理各道钱谷,称为分守道;按察司的佐官副使、佥事分理各道刑名,称为分巡道。这分守道、分巡道官员,称为道员。清朝乾隆年间,裁省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等名称,专设分守道、分巡道,并且多兼兵备衔,管辖府、州,成为省以下,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,这些长官,俗称道员。清朝还设督粮道、盐法道等,清末又在各省设巡警道,劝业道,这些道的长官即道员。北洋军阀时期,即民国初,曾分一省为数道,道的长官称道尹,而不称道员。参看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