郊祠局丞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郊祠局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郊祠局”。
官署名。①隶尚书台。东汉改常侍曹置,掌官吏铨选及祠祀之政,设尚书为长官。后改“选部”。②隶御史台。两晋南朝置,以侍御史主之,掌监察官吏。③晋朝县置诸曹之一,设史。1、官署名,汉置,世祖刘秀改常侍曹曰吏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
宋朝官场用语。①指文臣之官资。②指文职官员。文官的泛称。宋代李心传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建炎元年十二月甲子卫敏疏:“后族戚里不得任文资,恐挠法而干政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房法寿传》:“(房敬宝为)奉朝请、征北中兵参军、北征统军、宁远将军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亦称遂伯下大夫,也可省称为小遂伯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遂伯中大夫掌本方事务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,属地官府,为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负责饲养祭祀用牲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充人,下士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系祭祀之牲牷。祀五帝,则系于牢,刍之三月。享先王,亦如之。凡散祭祀之牲,系于
杂号将军名,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时城中唯有八九千人,光武乃使成国上公王凤、廷尉大将军王常留守,夜自与骠骑大将军宗佻、五威将军李轶等十三骑出城南门,于外收兵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。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,与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相对称。设院长一人,由推事兼任。推事在六人以上的,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,管辖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仓部置,掌仓庾储积给受之事。由仓部郎官领之。
宋朝贡举考试之一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(1144),命居住临安(今杭州)原籍在一千里以外的举人,附于国子监发解试,另立号考校,以同文馆为考场,故称同文馆试。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绍兴十四年(公元1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