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五月,始以“钦命办理财政事宜”名义任命,同年九月又续派副职,以“会办财政处事务”名义任命。财政处并入度支部后,财政大臣罢废。参见“财政处”。
爵位制度。战国时秦国始置。秦及汉朝沿用。秦商鞅变法时,依据原有爵制,参照各国制度,制定秦军功爵位等级,其后逐步形成二十等爵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二十等爵名为: 一级为公士,二上造,三簪袅,四不更,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宿卫司官员,在总宿卫事下。
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
流外官名。宋置于开封府,掌招待宾客。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殿中曹,“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,宫殿禁卫,供御衣仓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,为东园主章令之副,佐令掌大材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,参看《东园主章令》条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七年(1374)于广西庆远府(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)置,设大使一人,从八品副使一人,正九品,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。后革。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初以称太子屯骑校尉、太子步兵校尉、太子翊军校尉,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梁位七班; 陈六品,秩千石。亦称“东宫三校”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定为从五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