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秦汉两朝指御史丞与御史中丞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秦时,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为御史丞,其一为御史中丞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
官名。五代时设枢密院承旨、副承旨。宋沿其制,有时又增设都承旨、副都承旨,掌承宣旨命,通领院务。参看宋朝孙逢吉《职官分纪·都承旨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·枢密院都副承旨》。参看“承旨”条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西汉时领治河,不常置。据《汉书·沟洫志》,成帝鸿嘉四年(前17)因勃海等郡河水泛滥,命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行视,筹划方略。官名。西汉置,掌治河,保护河堤,不常置。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汉
官名。元代都转运盐使所属的盐引批验所,在大使之上设提领一人,秩正七品。参见“盐引批验所大使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四班,是最高的一班,拟车骑将军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仍为最高的一班,拟镇卫将军等三号。
①吏名。金朝始设,为国史院属吏。又称史馆从事。掌抄写、誊清案牍之事。充任者须经严格考试。海陵王正隆元年(1156)定制,女真书写要具备将契丹字译成女真字的能力,契丹书写要谙于契丹大小字,并具备把汉字书
官名。战国韩、赵等国置。主办冶铸的工官之长。韩国《四年郑令韩口戈铭》: “冶尹颇造。”官名。战国时韩国设置司寇,监督各库兵器制造。制造兵器的冶造作中有刑徒。冶尹是冶之长,“冶”是直接制造兵器的工人。(
官名,为将军属官,俸千石,为事务长官;但也有的领兵,称将兵长史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兄子严》:“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南单于,听置司马从事。”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即月奉,详“月奉”条。按月支付的薪俸。民国时期薪俸支付的主要方式。参见“薪给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