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大提点坑冶铸钱
官名。北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资序同提点刑狱。后省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复置,后又省。孝宗淳熙二年 (1175)再置。掌坑冶铸钱之事。参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资序同提点刑狱。后省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复置,后又省。孝宗淳熙二年 (1175)再置。掌坑冶铸钱之事。参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○“元丰八年十月”条下记“夏国使吕则嵬名怀普等见于延和殿,以其母梁氏之丧来告也。”吕则为嵬名怀普等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五六“庆历五年闰五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牛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。(1)设于大理院书记厅、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,分别主管本厅、室事务。(2)设于审计院书记室,主管本室事务。(3)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,为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。国民党政府于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司农卿。
官名。西汉卫尉的属官有旅贲令及丞。《汉书·百官表》颜师古注:“旅,众也; 贲与奔同, 言为奔走之任也。”至东汉废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因以孝、 悌、睦、 婣任、 恤、 忠、 和“八行”取士,令诸州添差八行教授,以八行中选者充任。八年,令止许添差大藩,不预职事,后许与学生讲学。宣和二年(1120),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七人,掌审查交通事项。
指掌管选任官吏的官署或官员,一般指吏部尚书或选曹尚书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薛综传》:“赤乌三年,徙选曹尚书。五年,为太子少傅,领选职如故。”
参见“司卫上大夫”。
①官署名。(1) 西魏、北周设地官府,以大司徒卿为长官。详“地官府”。(2) 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 (705)户部改名,神龙元年复旧。后世即以为户部或其长官别称。(3) 太平天国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