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冶管勾所
官署名。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,属中政院。每所设管勾,同管勾、副管勾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,属中政院。每所设管勾,同管勾、副管勾各一人。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掌制造火药、鞭炮之事。
宋朝官场用语。即百官按规定轮流面见皇帝,指陈时政得失、条举利害急务。通常五日一对,每次一人。是皇帝了解下情的途径之一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置于太原行府,佐理行府事务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公安、教育、地方自治及选举,地方保卫团、禁烟、风俗、宗教、典礼、社会救济、著作出版、保存古物,收发文件等事项。如仅设一科时,则称总务科,第二科事务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”。
唐配备给公主、郡主与县主的服役人员。据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记载,“邑士,公主八十人, 郡主六十人, 县主,四十人;特封县主,三十四人”。开元中准钱发给,成为爵禄的组成部分。
官名,汉置,为公府或郡县佐吏,掌农桑等事,简称田曹。其后,晋公府也置,兼掌分察州郡。《晋书·温峤传》:“司徒置田曹掾,州一人,劝课农桑,察吏能否,今宜依旧置之。”
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掌京县之政令。
官署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 (1086) 置,隶户部,职同刑部之比部。三年,以其事归比部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羽林率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