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下封驳司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 (993)置封驳司,隶通进银台司,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,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,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。真宗咸平四年 (1001),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,因改封驳司为门下封驳司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门下省封驳房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 (993)置封驳司,隶通进银台司,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,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,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。真宗咸平四年 (1001),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,因改封驳司为门下封驳司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门下省封驳房。
见“御前弓马子弟所”。
即“兵部郎中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中政院的副长官。见“中政院”。
官名。汉朝辽西有盐官,设长以主之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 “太守察尊廉,补辽西盐官长。”官名,汉置,掌管辽西盐官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太守察尊廉,补辽西盐官长。”
官名。户关监督之一。清顺治八年(1651) 置,为凤阳关之主官。大关设于安徽寿州正阳镇。掌征通关货税,船料及牲畜税。康熙五十五年(1716) 至乾隆四年 (1739) 曾交巡抚兼管。复设监督后由庐凤道
清朝监生之一。指出于皇帝特赐,借助上代余荫得入国子监读书者。由八旗汉文官学生,算学满、汉肄业生考取者及临雍观礼圣贤后裔,由武生、奉祀生、俊秀入监者,俱为恩监。监生的名目之一。清制,凡由于特恩赐入国子监
官名。晋置,为侍从武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二卫》:“又置武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异力四部……羽林司马,常从人数各有差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典牧官。分掌马、驼、牛、羊畜养之事。上驷院所属皇城及京畿南苑设马厩十七个,养马七百多匹,每厩皆设一人司之。庆丰司所属在京皇城及南苑、丰台等地分设内牛圈二,外牛圈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下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,府属不明。《北周六典·六官余录》引陈仲安《北史校勘记》说:“《通典》卷三十九“后周官品”无掌治上士,正三命有掌次上士。北史例讳治字,治或是次之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