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饷所

饷所

南宋总领所别称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京畿统辖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似为京畿统管的别名或改名。见“统管”。

  • 尚膳正、尚膳副

    官名。清置,见“御茶膳房”。

  • 导淮委员会委员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导淮委员会长官。见“导淮委员会”。

  • 视尚书事

    官名。西汉设置,见“领尚书事”。

  • 十四博士

    东汉所置教授《五经》的十四位博士(学官)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:“及光武中兴,爱好经术……于是立《五经》博士,各以家法教授,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,《尚书》欧阳、大小夏侯,《诗》齐、鲁、韩,《礼》大

  • 议曹祭酒

    官名。汉朝郡府属吏。不领具体职司,参与谋议,属散吏,地位较尊。《后汉书·循吏列传·任延传》: “延辞让再三,遂署议曹祭酒。”官名,汉置,为郡府属吏,属散吏,无固定人数,也无固定职事,掌参谋议,多以资深

  • 食官丞

    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入汉因之,为食官令副贰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逐并属大长秋。东汉省。北齐、隋、唐亦置,即“太子食官丞”。官名,秦置,汉沿置,属詹事,佐令掌饮食。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,并属大

  • 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《县各级干部人员训练大纲》,规定“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为省训练之计划及考核机关,设委员十五人至十九人,省政府

  • 大麓

    掌大政的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太尉,公一人。”注:《尚书·中候》云,舜为太尉,太尉所职,即虞舜所掌,遂以同掌追称太尉。《说菀》曰:当尧之时,舜为司徒。《新论》曰:“昔尧试于大麓者,领录天子事,如今

  • 侍郎左选员外郎

    官名。见“侍郎左选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