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,差事之意。清制,各部郎中以下官,凡实际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者,皆称乌布。官名。清置,位在各部郎中以下,负责掌印、主稿等事。乌布是满语,意为差事。
地方行政区名。清朝在新开发的地区设置,属地方基层行政机构。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别,直隶厅与府、直隶州平行,直隶于省; 散厅与散州、县平行,隶于府。长官均为同知或通判。(1) 官署名。明清各部的内部事务机关
长安四市,各置长丞,掌管市政治安及度量衡,为左内史属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左内史更名左冯翊,属官有……长安四市四长丞。”
见“发运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有车仆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理戎路车队、广车车队、阙车车队、苹车车队、轻车车队;凡有军事行动,提供上述五种车队,以供战事之用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车中士,正二命;司车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
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皇太极的咨询机构。后金天聪三年 (1629)四月设。命儒臣入馆,分为两班,分掌翻译汉文书籍及记注本朝政事。十年三月,改为“内三院”。官署名。清天聪三年(公元1629年)四月置于盛京,命
官名。西汉置掌故,属太常,秩百石。又有文学掌故、太史掌故、治礼掌故等。掌礼乐制度等典章故事,备谘询。武帝时,丞相公孙弘请置博士弟子,一岁皆试,能通一艺以上,补文学掌故,又择文学掌故补郡属曹史。后遂为定
官名。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一人,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、学录内选充。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。官名。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南学事。雍正九年(1731)设一人
官名。即司勋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司勋郎中。官名。唐高祖龙朔二年,改司勋郎为司勋大夫。掌校定勋绩,论官赏、勋官告身等事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。
见“翰林侍读学士”。官名。宋始置,属翰林学士院,掌为皇帝进读书史,讲解经义,备顾问应对,其地位略低于侍讲学士。宋初马宗元曾任此职,后多为侍从官以上的兼职。有以台谏兼侍讲者,如庆历二年(公元1042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