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歌赋>历史百科>民族起源>不忽木

不忽木

1255—1300

元朝大臣。又作卜忽木、不灰木,别名时用,字用臣。其先康里部人。忽必烈侍从燕真之子。幼时,侍太子真金。师事太子赞善王恂、国子祭酒许衡,受赞誉,被誉为“有公辅器”。至元十三年(1276),主张兴学校、习儒学,奏建国子学。十四年,任利用少监。次年,出为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副使,不畏权势,惩治违法西僧。十九年(1282),升提刑按察使,惩治贪官。二十一年(1284),参议中书省事。反对卢世荣增赋,不被采纳,遂辞官。次年,升吏部尚书,改工部、刑部。查清河东按察使阿合马不法事百余项。极力反对权臣桑哥枉杀朝臣。二十七年(1290),拜翰林学士承旨,兼修国史。劾奏桑哥罪状。举荐完泽任中书右丞相。继拜平章政事。谏言遣使招谕交趾,以免用兵劳民。反对麦术丁恢复尚书省。成宗即位后,参与廷议,屡阻西僧乱政,惩治豪民之不法者。元贞二年(1296),拜昭文馆大学士,平章军国重事。大德二年(1298),行御史中丞事,兼领侍仪司事,提倡礼治。武宗(1307—1311年在位)时,追封鲁国公,谥文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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