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首
金、元村社吏役。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,村设主首。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,200户以上设3人,50户以上设2人,50户以下设1人,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。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、都二级,乡设里正,都设主首,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,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,主首供应杂事。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。
金、元村社吏役。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,村设主首。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,200户以上设3人,50户以上设2人,50户以下设1人,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。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、都二级,乡设里正,都设主首,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,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,主首供应杂事。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。
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。至顺二年(1331)置,隶云南行省。司治今泰国清迈。所辖八百媳妇诸部即今傣族先民,皇庆元年(1312)受招抚,大小首领屡向元廷纳贡,请置官守,因设此机构,以土官昭练为宣慰使都元帅。
?—1246元太宗※窝阔台皇后。又译脱列忽乃、秃纳吉纳、朵列格理、秃剌乞纳。乃蛮氏(又作乃马真氏)。一说为太阳罕太不花女。原为兀洼思蔑儿乞部长带儿兀孙妻(一说为蔑儿乞部长脱脱子忽秃妻),宋嘉泰四年(1
?—1781清朝将领。满洲镶白旗人。宜特墨氏。乾隆朝翻译进士。三十七年(1772),由按察使、布政使、巡抚授陕甘总督。任内请移西安、宁夏满洲兵各千人驻巴里坤(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),拨京兵分补西安
契丹、女真、蒙古对北方杂居诸族人的泛称。又作“乣”。一说“乣”为契丹字,“糺”为汉字,用时相混;一说汉字“糺”是契丹字“乣”的译字;一说两字皆是汉字,“糺”为正宗,“乣”为俗写体,或为别字。“糺”字最
藏语音译,即“涅巴会议”。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名。由四大“涅巴”(管家)组成,设常任秘书“涅仲”一名,“仲衣”(管缮写、记录、档案者)一名、“东泽”(管投递公文、执行刑法等之人)
萨满教神祗之一。鄂伦春语音译。“勒”字亦作“乐”或“尔”。流行于今内蒙古、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。据说是主管人畜患癫痫病的神。神偶是在一块方布上画龙、蟒各两条,凶鸟两只,太阳、月亮各1:再用木刻1个1只
契丹语音译,“兴盛”之意。辽世宗耶律阮的宫卫※积庆宫契丹语音译为“耶鲁盌斡鲁朵”。
鄂伦春语音译,平均分配的意思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,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:(一)※“乌力楞”(地域公社)共同消费熊肉;(二)“乌力楞”按户平均分配;(三)同猎者平均分配。
鄂伦春语音译,“嘎辛”,意为“村”、“屯”;“达”,意为“长”、“首领”或“头目”。一作嘎查达。鄂伦春族※“乌力楞”发展为地域公社后,一些地区的“乌力楞”或几个“乌力楞”,在清末民初曾一度有过嘎辛达,
壮族民间风味食品。流行于云南文山、广南、马关、西畴等地。在重大节日时食用。制法:用糯米稻草灰加入适量水份,将糯米浸泡其中,使其成黑色糯米,再加入腊肉丝、八角粉、草果粉、香菜、油、盐、姜、葱等,搅匀,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