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舍国
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。亦称乌舍城。辽天赞五年(926)元月,渤海国为契丹所灭,国亡。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,建立地方政权,乌舍国为其一。《辽史》中不见其名,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※兀惹(部族名)的异译。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981),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,称其王为“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”。
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。亦称乌舍城。辽天赞五年(926)元月,渤海国为契丹所灭,国亡。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,建立地方政权,乌舍国为其一。《辽史》中不见其名,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※兀惹(部族名)的异译。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981),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,称其王为“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”。
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。源于群婚制,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,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。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,非普遍通行的形式。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
亦作《善巴书》,即“阿萨拉格齐史”(1246页)。
清察哈尔八旗之一。由康熙十四年(1675)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、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。不设札萨克,由清廷派总管管理。是为总管旗。位于独石口外,东至克什克腾旗界,西邻察哈尔镶白旗
见“完颜吴乞买”(1164页)。
藏传佛教寺院。在青海称多县。藏语称“嘎登郭囊谢舟派吉楞”,意为“具喜显密讲修兴旺洲”。为玉树地区格鲁派大寺之一。宗喀巴弟子代玛堪钦元登巴奉师意,于明永乐十七年(1419)在原有萨迦派小寺基础上改建为格
清代驿站名。内蒙古至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。从赖呼都克80里至本站,100里至噶克察站,南10余里至巴林桥。顺治十四年(1657),多慧公主于此建桥,桥北为巴林王地。
元置。牙兰,一作雅兰。因设于雅兰河(即金代耶懒水,前苏联称塔乌黑河)流域而得名。金代在此曾设耶(押)懒路,后因地瘠,女真猛安户大多迁至恤品路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,该所千户皂化归附于明。明代为野人
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。姓勃窣野。※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。藏史称以其曾祖※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“天墀七王”,其为之一。卒,子美赤赞普嗣。
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图形文字。“东巴”是纳西语,指从事传统宗教活动并能诵经的经师名称。他们称此文字为“森究鲁究”,意为“木石的记号”,见木刻木,见石画石。文字起源何时,无确切记载。现存石刻《木氏历
见“宇文庆”(894页)。